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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湘西州永顺县公开选拔团县委书记公告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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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7 09:18:19| 来源:永顺县人民政府网

(三)组织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在笔试中不易测试的有关能力和素质。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专家评委组和大众评委组两部分组成。面试分别按专家评委组和大众评委组有效平均成绩的70%和30%折算成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及有关专业知识。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四)组织考察。按照拟选拔职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3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县委派出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形成个人考察材料和考察综合报告。

(五)体检。考察结束后,对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按选拔职位名额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从考察人选中递补。体检一律不予复检。体检费用按实收取。

(六)研究审批。体检结束后,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研究提出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呈报审批。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七)试用与任用。这次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任职单位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胜任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或延长试用期、或取消任用资格、或按其选任前的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四、本简章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湖南公选考试网 公选考试网

永顺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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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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