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基常识 > 法律 >

刑法基本原则考点梳理进入阅读模式

刑法基本原则考点梳理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4-22 14:07:31| 来源: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刑法基本原则考点梳理》,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历年刑法知识考察中,基本原则经常以选择题形式考查,主要以识记为主,内容较为简单。

一、罪刑法定原则

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具体要求:

1.什么样的行为构成犯罪(即犯罪法定),对犯罪应当如何处罚(即刑罚法定),都必须由刑法预先明文规定。

2.对于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我国《刑法》第4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刑法规范在根据其内容应当得以适用的所有场合,都予以严格适用。

具体要求:

1.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予以平等保护;

2.对于实施犯罪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认定犯罪;

3.对于任何犯罪人都必须根据犯罪事实与法律规定量刑处罚;

4.对于判处刑法的任何人,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刑罚。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具体要求:

1.“相适应”:重罪重责重刑,轻罪轻责轻刑,罪责刑相称,罚当其罪则。

相关推荐

法的渊源与法律部门之区分

共同犯罪相关知识真的掌握了吗?

(责任编辑:zl50347)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