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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个人所得税的免除进入阅读模式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个人所得税的免除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12-17 14:34:27| 来源: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考试《个人所得税的免除》,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个人所得税法一直是农信社考试的重点,备考中一方面要对基本的知识点有所记忆,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做题的方式来举一反三。今天中公教育要给考生讲解的是农信社考试的常考点----个人所得税的免除。

一、原理讲解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练习题

1.(单选)下列选项中不应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某体育明星在奥运会上获得一块金牌,回国后国家体育总局奖励20万人民币

B.某科学家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0元人民币

C.某高校教师取得一项发明专利,市政府奖励5万元人民币

D.李某的车被盗,保险公司赔付李某的6万元。

2.(多选)个人独资企业李某获得的下列所得中,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保险赔付款

B.国债利息

C.生产经营所得

D.自有房屋出租租金

三、参考答案

1.【答案】C。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的规定,A选项是是国务院下属部门发放的奖金,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B选项是国务院的津贴,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D选项是保险赔付款,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故B正确。C选项是市政府而不是省级以上单位,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AB。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的规定,A选项是保险赔付款,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故A正确。B选项是国债利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故B正确。C选项和D选项不是条文规定的法定免税事由,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故本题答案为AB。

祝大家备考成功!

 

(责任编辑:zgsydw_yjh)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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