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清前期—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康熙五十一年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永不加赋使丁银额固定下来,这是赋税发展的一大进步。雍正初年实行地丁合一,开始了单一的土地标准征税,正式废除了人丁税。地丁合一又叫摊丁入亩,丁随地起,即把丁银全部摊入地亩中征收。所摊数额,一般是纳一两银子的田赋,摊入一二钱丁银。摊丁入亩的实行有助于封建国家税收的稳定,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的废除。它简化了税收原则和手续,把土地多少作为收税的惟一标准,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从而调整了封建国家、地主和自耕农三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特征分类总结:
①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人头税”,即丁税。如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②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的赋税制度:土地税,即田租。如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
③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④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杂税。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基常识频道)
扫码系统刷题,参加每周模考大赛
下载安装后,点击“刷题”按钮即可畅享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1-12
01-12
10-09
10-08
10-08
09-30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6
02-15
02-15
02-15
02-15
02-15
02-15
02-15
02-14
02-14
02-14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