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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司法制度之人民检察院的设置和职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四)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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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6 10:38:26| 来源:中公教育

(17)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18)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19)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20)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21)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22)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23)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责任编辑:xxfb_zm)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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