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之行政诉讼审判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公开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2.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
3.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公基常识频道)
扫码系统刷题,参加每周模考大赛
下载安装后,点击“刷题”按钮即可畅享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3-11
11-01
11-01
11-01
11-01
11-01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9
02-08
02-08
02-08
02-08
02-08
02-08
02-07
02-07
02-07
02-07
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