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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行政诉讼审判原则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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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1 10:46:20|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行政法之行政诉讼审判原则》,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公开审判原则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2.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

3.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gaoyq)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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