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考 > 备考资料 > 备考解析 >

《刑诉》知识点|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有罪是无罪推定吗?进入阅读模式

《刑诉》知识点|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有罪是无罪推定吗?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2-24 16:03:32| 来源:中公法考

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有罪是无罪推定吗?

 中公法考网为广大考生带来了2020年法考《民诉》科目中关于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有罪是无罪推定吗?的知识点解析,以及对应的考查要点,希望能为考生扫清备考误区。具体内容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很多同学在学习这一原则的时候经常疑惑,既然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是否意味着对被追诉人应当推定无罪呢?这是否意味着在我国已经确立了无罪推定原则?

其实,不然。《刑事诉讼法》第12条仅仅体现了我国立法中对无罪推定精神的部分吸收和接纳,但是并不能因此认定我国确定了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与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相当不同。

1.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

任何人,在未经依法确定有罪以前,应假定其无罪。

2.无罪推定原则的理解:

(1)无罪推定原则适用阶段

无罪推定适用于刑事程序启动之后,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的诉讼过程中。一旦判决生效,则被追诉人要么在法律上是无罪的,要么在法律上是有罪的,这一争议已经终局性地被解决。再无“推定”存在的空间。

(2)确立“法律上无罪”的诉讼地位

无罪推定为被追诉人设立了一种“法律上无罪”的诉讼地位。无罪推定不对是否犯罪的事实作出描述、认定,只是对被追诉人做出一种保护性的假定。只有生效的法院判决,才能推翻这一假定,从而将被追诉人的诉讼地位改变为“法律上有罪”的人。

(3)对被追诉人设置相应的程序保障:

在刑事追诉程序中,为国家追诉机关设置重重限制;同时赋予被追诉人包括辩护权、沉默权在内的种种防御和救济权利。

(4)司法证明意义上的无罪推定

法院的生效判决的作出必须由控方经法定程序证明被告人有罪。

刑事司法证明的框架:①控诉方承担证明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控方承担,且这一责任不可转移;②被追诉人无需自证无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但有权提供证据进行无罪辩护。③疑罪从无。证明被告人有罪应当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只要法庭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尚存合理的疑问,就应当做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只要上述证明标准不能满足,被告人无罪的推定就不能被推翻,疑罪按照无罪处理。

(5)自由推定

法律上无罪的人就应当享有无罪的人应有的自由。故被追诉人享有人身自由为原则,对其人身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为例外。西方法治国家多通过“保释”制度、“人身保护令”等程序或者制度减少审前羁押的频次,加强对被追诉人的人身保护。

(6)非赃物推定

被追诉人无罪,则其财物也并非赃物。在生效判决作出之前,国家专门机关不能处置被追诉人的财物。

(7)社会政治评价的推定

在生效判决作出之前,相关案件不应被视为“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也不应当被视为有罪之人。

3.与无罪推定对立的有罪推定

无罪推定原则是宪法原则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被很多国家所采用。无罪推定是针对封建专制下纠问式诉讼结构下的有罪推定而言的。

有罪推定的特征:(1)被告人是诉讼客体,没有辩护权;(2)被告人是主要证据来源,被告人口供是最有价值的证据,为取得口供可以刑讯;(3)司法程序缺乏公正保障,司法和行政部分,控审不分;(4)审判不公开;(5)被指控的人可以不经其他司法程序而被拥有审判权的机关确定为有罪。

4.我国法律对无罪推定原则的扬弃

尽管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包含第12条在内的规范体系,已经吸纳了无罪推定原则的很多内容,但是还有相当的制度和实践与无罪推定原则大相径庭。比如,二审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是直接做无罪判决,而是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意味着对于控方未尽证明责任的情形,法律仍然给予了一定的补救机会,对无罪推定的精神没有彻底贯彻;再如,对被追诉人,我国司法实践中以未决羁押为原则,以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为例外。大多数被追诉人,一旦涉嫌犯罪,就被拘捕到看守所,身陷囹圄。被追诉既无人身自由,亦不能全面行使辩护权。这也是对法律上无罪的人,做“形式上有罪”的对待。此外,涉案财物的审前处置、侦查机关的破案报道等,也都在一定程度上,有违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5.结论

我国刑诉法第12条确立了未经法院审判,不得确定有罪原则。这一原则部分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但我国并未完全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司法实践,都有与无罪推定原则明显冲突的情况。

以上就是中公法考网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民事诉讼法》中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有罪是无罪推定吗?的知识点解析,同时中公法考也针对《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解析开设了以下课程。

具体内容如下:

民事诉讼法碎片化知识点集锦课程   48元       共31个课时       点击购买链接:http://19.offcn.com/class-92773/

8大科客观题碎片化知识点课程    298元    共246个课时     点击购买链接:http://19.offcn.com/class-93475/

中公法考编辑推荐:

备考考点【民事诉讼法】诉讼终结

【民事诉讼法】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

备考考点【民事诉讼法】执行终结

(责任编辑:张凤娇)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