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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大学生村官行测定义判断之“成分敏感”进入阅读模式

2018大学生村官行测定义判断之“成分敏感”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8-01-23 10:29:46| 来源:

 

中公大学生村官考试网最新推荐

【导语】以下内容是大学生村官考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测定义判断之“成分敏感”,供考生参考及学习,更多内容请关注大学生村官考试行测备考栏目

定义判断作为必考题型,在考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这种题型从形式上来看,属于对着答案找答案的题型,然而在同学们做题的过程中,准确率却不高,甚至只能做对一半题量。在考场上对于时间的要求很高,所以大家在解题的时候往往追求快速而忽略了准确度。那么如何即保证了准确度又能够保证效率呢?中公教育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解答。

一、熟记专项课程中的理论知识

我们在专项课程中讲解的三种方法对于解题是关键,在掌握这几种方法之后,能够快速找到核心成分就是提高效率的关键,在找核心成分的时候通过快速阅读提高定位的准确度。对于不同的定义适用哪种方法要用一定的把握。在一边阅读题干一边勾划成分的过程中,要灵活的处理,不好找成分的时候要能快速的概括主要的性质。因此,及时巩固所学的知识点是解题的基础。

【例题】“翻异别勘”是宋代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规定的复审制度,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行刑时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宋代的“翻异别勘”分为原审机关的“移司别勘”和“差官别勘”两种形式。“移司别勘”是指由原审机关将案子交给另一个同级的司法机关复审。“差官别勘”是指原审机关将案子申报到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负责差派与原审机关不相干的另外一个机关的官员重新审理。这种情况下,往往或者是差派上级机关的官员前往原审机关主审,或者将案子移往上级机关复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翻异别勘”的是:

A: 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可以将案件移交至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进行重审。

B: 宋代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分左、右两厅,对其中一厅审理的案件,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另一厅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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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sn3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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