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同分带进。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由泰州市所辖市(区)组织实施。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各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选聘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选聘办审核,由市选聘办统一在泰州党建网、泰州人才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八)聘用
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市选聘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选聘办备案。省选聘办备案同意后,由各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递补。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省选调生培养管理。
6、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六、纪律与监督
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严格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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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网址: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江苏大学生村官网
泰州党建网
泰州人才网
(原标题:2015年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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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苏泰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职位表.doc
泰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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