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市选聘办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辖市、区拟选聘人数和结构要求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作为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镇江党建网和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体检。
1、市选聘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结构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市选聘办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江苏大学生村官网和镇江党建网、镇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七)决定聘用。拟聘用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由各辖市、区选聘办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如下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六、本简章由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
市选聘办政策咨询:0511-
镇江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
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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