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重庆公务员 > 考试信息 > 报考指导 >

公务员违纪违规制度进入阅读模式

公务员违纪违规制度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2-12-04 17:02:49| 来源:中公教育

16.考试期间,哪些行为属于手机使用的情形?报考者使用手机,会受到什么处理?

界定为“手机使用”的各种情形包括:一是携带身上并开机;二是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三是携带手机当做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四是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五是拿出手机并开机;六是其他监考人员明确记录为“使用”或事后核实为使用的。

报考者使用手机,适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试行)》第七条第 (三)款“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即由公务员考试机构或者招录机关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32

(责任编辑:zhanglp)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