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哪些?现场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的对象是根据《考录公告》公布的比例,拟参加体能测评,或者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者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也就是说,凡是参加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或直接参加面试的人员,都应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表》(附件4)。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同意,可在考察之前提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校签章的《2013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年龄在36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201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附件1、2中要求为“少数民族”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少数民族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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