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产生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公务员招考时,各招录机关均要发布面试公告,其中载明考察(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考察(体检)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面试后,招录机关应当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确定参加考察(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一般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合成成绩占50%。没有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按照公共科目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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