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网址:。
(三)报名及考试地点路线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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