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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事厅陕西省200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公告
http://www.offcn.com 2008-3-25 来源:中公网 点击: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关于“逐步推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的精神,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研究决定,2008年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省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为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107名,每个县(市、区)招录1名。具体招录职位附后。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范围为:任现职满3年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或者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任职满5年的村党组织、村委会副职。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至40周岁;

 

4、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农村工作经验丰富,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经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推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任职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

 

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原则上只能报考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招录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报名时间:2008年3月26日-4月1日

 

符合招录范围和条件的村干部,在本人工作所在乡镇领取并填写《陕西省2008年从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申请表》,逐级向村党组织、乡镇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核后,由县委组织部集中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对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可由各市委组织部在本市范围内统一进行报名调剂。

 

参加招录考试的村干部个人在任期内受县、市、省级及以上等次表彰的情况,在报名时由县委组织部审核,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认后,由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

 

四、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1、笔试

 

笔试考试主要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知识两个部分(详见陕西省200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笔试与全省2008年度公务员招录考试一并进行。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各级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按1分、2分、3分(计入综合成绩的计算基数)分值加分。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录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时间:2008年 4月26 日 下午 14:00——16:30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

 

面试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村干部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查。面试工作单独组织,与全省2008年度公务员招录考试同步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3、体检

 

体检与全省公务员招录体检工作一并进行。

 

4、资格复审和考察

 

对通过面试、体检的村干部要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资格复审和考察工作由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要深入所在乡镇、村进行考察了解,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采取民主测评、考察预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办法进行。考察结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上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的村干部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在所在乡镇、村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录用

 

对经公示没有反映或有反映而不影响录用的村干部,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审批后,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按审批的名单,填发录取通知书。新录用人员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及有关手续。

 

五、新录用人员的管理使用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所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可以任科员或办事员职务。新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在乡镇工作5年以上,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再兼任原职务。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事厅
2008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gx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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